16 歲以下的美國公民應能夠出示出生證明的正本、公證或核證副本、由 DOS 發出的證明在外地出生領事報告 (Consular Report of Birth Abroad) 或由美國公民和移民署發出的歸化證明 (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
所有參加往古巴遊輪旅程的旅客必須持有有效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為開航日期後 6 個月,護照卡或任何其他身分證明均不會被接受;此規定適用所有賓客,包括未成年人士。
Note:恕不接受洗禮証及醫院出生証明。選民登記卡或社會保障卡並不視作國籍證明。
你的預訂名稱須與你的護照或其他官方國籍證明書一致。若自發出文件後你的姓名經更改 (如結婚或離婚),你必須提供改用新姓名的更新文檔或提供官方改名證明文件 (如州、縣或省頒發的結婚証書、離婚判決書或法定名字更改文件)。所有文件必須是原件或有效證件照片頁。此外,若你使用身分證件 (如駕駛執照) 和公民身分證件 (如出生證明),則兩份文件均須與你預訂上的名稱一致。否則,可能導致延誤或遭拒絕登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