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斯 法案 (又稱「旅客服務” 法案」) 不允許非美國註冊的船隻在兩個不同的美國港口讓旅客登船和下船,原因是乘坐懸掛外國國旗的船隻的旅客在美國港口之間旅行是禁止的。 注意:在瓊斯法案下, 波多黎各和美屬處女島(聖托馬斯、聖克洛伊島、聖約翰) 不屬於此類美國港口 。
旅客不得預先計劃或故意在違反瓊斯法案的美國港口登船或下船。 任何堅持在違反 瓊斯法案 的港口下船的旅客,將對由此造成的任何處罰負責(刑罰將由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決定)。
沿海貿易法是歐洲使用的術語。與 瓊斯法案類似,沿海貿易法限制在另一國家註冊的船隻在同一國家的兩個地點之間運輸乘客。該法律不影響在意大利不同港口登船或離船的旅客。